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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BA超级巨星,德里克--罗斯的个人成长历程?

德里克·罗斯在2008年NBA选秀中于首轮第1顺位被芝加哥公牛队选中,新秀赛季当选NBA年度最佳新秀并夺得NBA全明星技巧挑战赛冠军,2009-10赛季入选NBA全明星替补阵容。2010-11赛季,22岁的罗斯荣膺NBA常规赛最有价值球员(MVP),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,该赛季入选NBA最佳阵容一阵和NBA全明星赛首发阵容。

年NBA状元罗斯,11年状元欧文,中间两年的状元分别是谁呢?德里克-罗斯(2008年状元)职业生涯场均.18分5篮板6助攻。

德里克·罗斯职业生涯 高中时连续两年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,四年总战绩达到120胜12负。大四赛季率队挑翻全美第一的橡树山高中(这也是当年橡树山高中唯一一场败仗),个人得到28分9板8助。在芝加哥当地享有极高声誉,传球好防守强的特点让队友们都热爱跟他一起打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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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姆斯和乔丹谁更出色,你怎么看?

詹姆斯超越了乔丹的原因前面已经说过了,就是高超的实力,更胜当年处于蛮荒时代的乔丹。而他没有超过乔丹的,则是自己的江湖地位,和各项顶尖荣誉。

詹姆斯与乔丹对比的话题从未停止,而随着湖人夺冠之后,这一话题也被讨论的更加激烈。毕竟除了总冠军数量、得分王、DPOY这些硬荣誉上面,詹姆斯已经完成了对乔丹的绝对碾压,光是数据上面就是完全的吊打。

一个是外线以中投稳为主,一个以突破稳为主,而NBA为了詹姆斯修改了走步规则,更利于他得分。

聊一下你喜欢上打篮球的经历?

1、我们开心的玩着,说着,聊着,投着,抢着,不知不觉,听到妈妈喊我:“八点了,我们该回家了。”我停下来,用手背擦了一下头上的汗,依依不舍的对小伙伴说再见,抱起篮球回家了。 回家的路上,我们还在讨论着篮球,打篮球真有趣,明天我们还要继续! 【篇四:我喜欢打篮球】 我喜欢打篮球,它是我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。

2、补位:补位就是某一个地方,出现空位,也就是没有人防守,让对方找到突破点,这时我方有一个人应该去防守,补上这个位置。 相信你看完我的这篇作文,一定会知道篮球是一项不简单的运动了。 打篮球作文 篇4 打篮球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体育项目,电视上在演球赛的时候,我总是和爸爸一起看,因为我爸爸是个篮球迷。

3、姥爷最喜欢打篮球,喜欢看NBA,喜欢乔丹。也许是受了姥爷的影响,我也喜欢上了篮球。篮球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。 星期天下午,我约了几个小伙伴们去小区旁边的篮球场。我们比赛看谁投的篮多。我们先做了一下热身,然后第一个出场的是我,我拍着球跑到篮下,用力一投,篮球只挨到了篮圈,没进。

4、此外,我非常喜欢在篮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感觉,虽然会非常的累,非常的热,但是也会感到无比的开心。 我身边的朋友们也都非常喜欢打篮球,在课外的时间,我们经常在一起打篮球。我们刚好有6个人,所以我们在一起打3v3比赛的时候都会感到非常的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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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红足1世本文地址:https://bolonow.com/post/2972.html发布于 2025-08-25 07:51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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